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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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
(一)章程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及运作的基本准则,它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关系等内容,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应当一致同意并签署章程。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拟定的章程草案须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章程应当采取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生效。
(二)章程的内容
章程的内容,即章程记载的事项。章程的记载事项分为法律要求必须记载的必要记载事项和公司发起人与公司股东决议记载的任意记载事项。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必须记载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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