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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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制改组的目的
(一)筹集资金;
(二)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优化资源配置;
(四)增强企业凝聚力;
(五)确立法人财产权,实现政企分开。
二、企业股份制改组的基本要求
(一)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
《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发行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国家法规和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无偿分给个人。净资产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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