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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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准备工作
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其中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是指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
2、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条件:具备健全且良好的组织机构;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和无其他重大违反事项,其他条件。
3、 一般规定有六条:p197-p198
4、 配股的特别规定:条件:拟配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5、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
6、 增发的特别规定:P198-P199
7、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条件,P199
8、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复核的规定:P199
9、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P199-200
10、申请程序: 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有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五步骤200-201页
11、保荐人尽职调查:剩余时间和一个会计年度
12、新股发行的申请文件P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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