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一、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各国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两种标准:一种是“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一种是“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二、基金临时报告的披露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的0.5%,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三、基金澄清公告的披露
由于上市交易基金的市场价格等事项可能受到谣言、猜测和投机等因素的影响,为防止投资者误将这些因素视为重大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有义务发布公告对这些谣言猜测进行澄清。具体地,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或者基金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产生误导性影响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第七节 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除遵循基金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循关于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的特别规定。内容包括:基金收益公告、影子价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净值产生较大偏离的情形、净值表现等三个方面的披露内容。
一、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每日分配收益,其净值保持在1元不变,因此,货币市场基金没有必要像其他类型基金那样定期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而是披露收益公告。收益公告主要包括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一)收益公告的类别
按照披露时间段的不同,收益公告可分为三类,即封闭期的收益公告、开放日的收益公告和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1.封闭期的收益公告
根据前一日的信息进行披露。
2.开放日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应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放开申购赎回后,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进行披露。
二、偏离度的公告
按照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出现了较大的偏离时,要进行信息的披露。
(一)披露要求
1.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当“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此事项进行临时报告,至少披露发生日期、偏离度、原因及处理方法。
2.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重大案件揭示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重大事件揭示中,应年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日期、偏离程度、进行临时报告的披露报刊和披露日期。
3.在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在投资组合报告中,货币市场基金应披露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在0.25%~0.5%间的次数,偏离度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偏离度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等信息。
例题:货币市场基金偏离度公告应当在以下( )报告中予以披露。
A.临时报告
B.半年度报告
C.年度报告
D.投资组合报告
答案:ABCD
(二)对偏离度的分析
当影子定价法所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超过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即产生正偏离)时,表明基金组合中存在浮盈;反之,当存在负偏离时,则基金组合中存在浮亏。此时,若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和融资比例仍较高,则该基金隐含的风险较大。
三、货币市场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
四、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投资组合报告主要披露项目包括:报告期末的基金资产组合、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期末债券投资组合、摊余成本法与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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