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证券中介机构
本章共分两节,分别是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
第一节为证券经营机构,主要阐述证券经营机构的定义、产生与发展,证券经营机构的类型、地位与作用,主要的业务及证券经营机构的发展趋势。证券经营机构,又称证券商,是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来看,证券经营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与债券及股份制的产生、发展紧密相联。证券经营机构的类型可分为:以美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将银行与证券业实行较为严格的分业管理,并设立专门机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分离型;以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不区分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也不设立专门机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综合型;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颁布实施之前可分为专营机构和兼营机构两类。根据1999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六条有关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规定,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中的兼营机构将不复存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媒介资金供需、构造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等几个方面。证券经营机构的主要业务有:承销、经纪、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公司及其他业务等。从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发展来看,现阶段,尤其是近年来有逐步向大型化、股份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第二节为证券服务机构,主要介绍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定义、组织架构、中央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范围;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性质和特点、种类及业务范围;信用评级机构的概念、性质及评级的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申请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应符合的条件、申请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程序,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证券的工作内容、执业规则及对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取得的程序及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资格与业务的管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程序、证券法律义务的主要内容及对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证券信息公司的主要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证券业从业人员能基本掌握证券经营机构的定义、产生与发展、类型、地位与作用及主要的业务;熟悉了解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定义、性质、特点、资格管理及主要业务内容等。本章重点:掌握各种证券机构的定义、性质与特点、主要的业务内容、证券从业资格的取得与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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