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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府债券
一、政府债券概述
(一)政府债券的定义
定义: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凭证。广义的公债是指公共部门的债券;而狭义是指政府举借的债
(二)政府债券性质:具有债券的一般特点; 功能上最初是弥补政府财政赤字 ,
后来成为政府筹集资金,扩大公用事业开支的重要手段,具有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 ,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三)政府债券特征: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稳定、免税待遇
二、国家债券
(一)国债的分类
1、按偿还期限: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 - 国库券: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或一年的国债;政府用于弥补临时收支差额
我国发行过的国库券有期限超过一年
·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 1-10 年,筹集资金的目的是弥补赤字或者投资,但不用于临时周转
·长期债券:期限在 10 年以上 ,作为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
曾经发行过无期国债,持有者按期索取利息,无权要求清偿,但政府可以随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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