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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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立。
2.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三个方面都要满足)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重要内容,如给出某证券公司拟设立的基金管理人的情况,让考生判断是否合法)
3.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
(3)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
(4)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5)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
(6)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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