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2〕19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1〕446号)精神,结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2年起,全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中、初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综合管理、协调、和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具体考试考务工作以及证书登记等服务工作,具体工作由青海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承办。
二、考试级别、专业类别和资格名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级别设置: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3个层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如下。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
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网络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服务 | ||
高
级
资
格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 |||||
中
级
资
格 |
软件评测师
软件设计师 (原高级程序员) 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
网络工程师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计算机辅助设计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
信息系统监理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工程师
*信息安全工程师 |
信息技术支持
工程师
* 计算机硬件
工程师 | |
初级资格 |
程序员 (原初级程序员、程序员) |
网络管理员 |
多媒体应用制作
技术员 电子商务技术员 |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
信息处理技术员
*网页制作员 |
注:资格名称栏目中带*的名称为增加的专业。
三、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级别的考试。每位报考人员每次只允许报考同一个专业和级别。
报名方式:考试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名。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www.rkb.gov.cn)现场报名地点设在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院内省信息中心办公楼四楼405房间。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举行。全省只设西宁市一个考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可于每年2月底和8月底在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查阅报名时间和具体考试考务安排。考生如需要购买考试大纲,可与青海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71—6305907。
五、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高级资格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中初级资格均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2个半天进行。高级资格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5小时,案例分析考试时间为1.5小时、论文考试时间为2小时。初级和中级各科目考试均为2.5小时。考试根据各级别、各专业特点,采取笔试、上机或网络方式进行。
六、证书发放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有效。
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按照《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1〕6号)参加考试并获得人事部印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资格)和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其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
八、几点要求
(一) 各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广泛动员相关领域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确保我省首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圆满顺利进行。
(二)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关系到我省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改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宣传。
(三)各州地市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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