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5〕48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11月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专业、科目设置详见附件1。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专业上午科目的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试为主观题,除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余专业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带入座位。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进入网页后点击主页左侧的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专栏的考生报名窗口,两个入口任选一个进入后按照指令顺序进行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请先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请应试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8月27日9:00—9月8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28日9:00—9月10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11月3日9:00—11月8日15:50。
(二)我省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17市设置考区。
(三)请各考区于9月30日前将考场资源情况(考点名称、地址、考场数量等)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0531—88597982),并通过协同上报电子版。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12〕115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与教材信息请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公布。
请各市、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考试报名宣传力度,努力为广大应试人员提供一个良好、便捷的报考环境。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8月11日
附件1:1.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科目
附件2:2.考试工作计划表
附件3:3.考试试卷领取预报表
附件4:4.考试值班情况一览表
附件5: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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