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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付201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的通告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 号)和《济宁市财政局<关于退付考生考试报名费>的通知》(济财综〔2013〕34号)的规定,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对参加201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考生进行退费。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退付范围:参加201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缺考的科目不予退费。
2、退付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名及开户银行并复印到同一页面上)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宁人才大厦608房间)办理退付手续。若委托代领,需代领人同时持代领人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有考生本人同意代领人办理退付手续的声明)。
3、退付时间: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6日(不含节假日)
4、注意事项: 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退付考生考试报名费>的通知》(济财综〔2013〕34号)的规定,过期不再予以办理退付,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付手续。
咨询电话:0537-296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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