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6〕32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5〕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11月1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专业、科目设置如下: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专业上午科目的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试为主观题,除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余专业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带入座位。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进入网页后点击主页左侧的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专栏的考生报名窗口,两个入口任选一个进入后按照指令顺序进行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请先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请应试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8月25日9∶00—9月6日16∶00。
缴费时间:8月26日9∶00—9月8日16∶00。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11月8日9∶00—11月12日15∶50。
(二)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济宁、东营、威海、日照、德州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
六、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与教材信息请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公布。
请各市、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考试报名宣传力度,努力为广大应试人员提供一个良好、便捷的报考环境。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附件: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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