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7〕45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资格名称及科目
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于5月20、21日举行,下半年于11月11、12日举行。考试时间、资格名称及科目见《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附件1)、《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附件2)。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资格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三、报名、照片审查及缴费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月27日9:00至3月27日17:00,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31日9:00至8月28日17:00。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报名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并对由于个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因违纪尚处于禁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予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照片审查
考生可在提交报名和照片信息的下一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询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按规定要求及时重传照片。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三)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费按每科68元的标准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凡照片通过审查的考生须按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上半年于4月3日17:00前、下半年于9月4日17:00前通过易宝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区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上半年于5月16日16:00起、下半年于11月7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相关文件规定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附件:1.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2.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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