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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核准相应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 《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于2016年1月29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证书的依据。
三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2日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教育与考试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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