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angmeng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关于发放2018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8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其他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考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市(地)考试中心网站。
3.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前往办理,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4.省人事考试中心已经开展了证书快递邮寄业务,省直考区的考生可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点击“证书办理”栏目,按照相关通知的要求,申请快递邮寄领取证书。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在校生交给学校),由单位(学校)存入考生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