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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必背重点(三)

  二十一、事故间接原因分析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他。

  二十二、伤亡事故统计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二十三、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1)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2)丧葬及抚恤费用(3)补助及救济费用(4)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1)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2)现场抢救费用(3)清理现场费用(4)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1)固定资产损失价值(2)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十四、伤亡事故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2.工作损失价值3.资源损失价值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6.其他损失费用

  二十五、伤亡事故的分析方法和事故性质的认定方法

  1..事故类型分析;2.事故原因分析;3.事故责任分析;4.事故性质的认定;5.事故经济损失分析。对伤亡事故性质的认定可以依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来评定。

  二十六、事故性质认定的程序

  1.区分事故的性质,按事故的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2.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找出对应于这些原因的人及其与事件的关系,确定是否属于事故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3.事故责任分析的步骤a.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b.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劳动组织、规程标准、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操作方法)及生产技术因素(如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检修、生产指标),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事故隐患)的责任;c.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d.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抢救和防治事故扩大的态度、对调查事故的态度和表现)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责任。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a.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b.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c.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a.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b.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c.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d.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e.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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