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考函[2007]4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
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2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 - 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3日
上午9:00 - 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 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学历的要求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
(二)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办理。
四、考场设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至3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由于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省人事考试中心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的照片进行审核。
2、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首次报考人员需从网上下载带有本人照片的《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等材料(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还应携带经审批的《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上述两份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留存。通过网上报名操作系统予以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往年考生报名参加2007年度的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填写身份证号和档案号进入报名页面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首次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于2007年3月15日前完成。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报考人员需持上述银行的银行卡(并已办理网银行开通手续),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即可。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20日。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须在4月23日—4月30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参加考试。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06]81号文件规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考务费收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生考试时直接到考点领取。未参加考试的考生的收据于考试结束后到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领取;中、省直单位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完成报名缴费核算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支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由考点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八、成绩管理
(一)2007年8月以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十、其他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负责。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9711
考务工作电话:(024)86898001
(二)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楼,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