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托业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零起点法语 | 零起点德语 | 零起点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 驾驶员 网络编辑 | 公共营养师 | 国际货运代理人 | 保险从业资格 | 电子商务师 | 普通话 | 企业培训师 营销师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化工工程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一、合同的分类
1.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2.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3.在现代生活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4.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
5.[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
6.[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不能影响主合同。
7.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8.在市场经济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9.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
10.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1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二、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2.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以合同形式的产生依据划分,合同形式可分为[法定形式]、[约定形式].
4.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当事人约定采用].
5.《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
6.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定形式].
7.《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的理由是:[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影响].
8.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意思的[载体].
9.某施工合同,在施工任务完成后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经成立].
10.合同自由的重要体现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11.合同的首要条款是[标的].
12.施工合同中的数量主要体现的是[工程量的大小]
13.对于强制性的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
14.在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依[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则依[地方标准]执行;没有地方标准,坝0依[企业标准]执行。
15.建设工程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的质量标准].
16.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适当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7.合同当事人希望通过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因为仲裁是以[自愿]为原则的。
相关链接:监理师复习资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一章
更多信息请关注:考试吧监理师栏目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