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考〔2008〕8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08〕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2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二、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8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报考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相应专业考试规定。对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上述《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6个专业类别中的另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该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的专业合格证明。
五、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5日至4月2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4月1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问题解答”栏目)的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项目经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原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各地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地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即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进行采集(使用“条码枪”扫描《报名表》上的条形码,或手工准确输入《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操作说明另发),并于4月10日前以E-mail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15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7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会同建设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今年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八、考务数据处理、试卷预订及交接保管。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信息采用人事部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4月23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务必于4月29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4)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6月19日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试卷。各市在试卷预订和清点交接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地核实考试人数、试卷科目和数量,领卷后由各市人事部门负责保管。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6月24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九、收费标准。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组织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审查及考场考务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按每人每科25元的标准拨给。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十、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挥班子,并于6月12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员、考点数和考场数。
十一、成绩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 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