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18日至29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应正确选择考区。
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应选择“省(中)直考区”。驻长春市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可选择“省(中)直考区”,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区。各市(州)考生可根据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
2.选择考试。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然后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
3.填报信息。考生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网上报考信息,并可以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老考生不再上传照片。新考生按网上提示,上传电子版近期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片(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照片上传后,由省及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分别对上传照片的质量进行网上审核。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网上将说明理由并由考生重新上传。
5.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上传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的考试,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省或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1.省(中)直报名点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3月25日至30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含各市州报考管理咨询师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三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迁至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1958号。
2.各市(州)报名点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3月19日至30日。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三)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 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需填写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四)缴费时间、方式及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为网上缴费。
(1)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3月25日至31日。
(2)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3月19日至31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缴费标准如下: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二级建造师 | 13元/人 | 每人每科36元。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价收函[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 |
(五)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网上报名的考生,考试考前一周内,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网上报名”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现场报名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省职考办、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在考前分别通知领取。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二级建造师
6月2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最迟毕业时间
二级建造师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中专以上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资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与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88957352.考前培训,电话:010:82326699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证书。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职考办三楼领取;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缴纳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1. 本次报名工作即有网上报名,又有现场确认,各市级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一是要及时下发报名文件,加强考试宣传。二是要认真组织本地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 要加强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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