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琼建人教[2009]87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共同负责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考试试题组织以及阅卷工作;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并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省建设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共同确认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考试科目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该科目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含矿山、冶炼)、机电工程(含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一天半,各科考试时间见下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
1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2009年10月31日上午 9:00~12:00 |
2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009年10月31日下午 15:00~17:00 |
3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2009年11月1日上午 9:00~12:00 |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三科)考试条件: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2009年10月)
(二)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顺利过渡,符合报名条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免考相关科目。
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再报考其它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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