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6月1日至11日网上报名,6月2日至12日现场确认,6月2日至14日网上交费。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字[2009]107号
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至11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应选择“省直考区”,各市(州)考生可根据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9年6月2日至12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直考区报名的考生,到省职考办3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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