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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 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黑龙江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黑人发[2005]74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10月31日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9年11月1日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一6月5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6月1日-6月5日。首次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毕业证原件;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携带建筑企业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对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和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哈尔滨市考区确认地点为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2009年6月1日-6月5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6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3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55元。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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