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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9]16号)文件精神,经与市建委商定,现将我市参加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2009年度考试时间安排为:
10月31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作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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