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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考函[2009]26号
关于北京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发[2005]76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九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09]18号)文件精神,现将北京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考试日期
2009年10月31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9年11月1日
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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