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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注函[2009]18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09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各地、州、市报考人员到当地建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的报考人员在自治区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按照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新注安[2005]09号)规定执行。其中有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及报考全科的考生都应去自治区建设厅资格进行审查。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即已取得一个专业的资格后增考的专业类别)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科目为: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考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3、网上填写报名表时间为2009年7月1日——7月30日。
4、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5、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上传照片后考试中心会在24小时之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新考生和符合免试的考生于2009年7月1日——7月30日(双休日休息)携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自治区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本人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续考考生可直接在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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