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暂停的紧急通知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2015年二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填报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等报名工作暂停,其他后续工作、考试时间及安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有报考需求的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本网站及微信平台。
2015年10月26日
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河北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得知,河北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至11月2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5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年限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市制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当场明确告知其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在告知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11月6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1份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通过伪造学历或资格证件、工作单位造假、开具虚假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各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务必将下述要求明确告知报考人员: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报考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专人统一报名或委托他人及机构代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事宜的,考试机构不予受理。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2月14日至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