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2020一级年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造价、消防、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延长公告
从8月21月17点至23日晚24点,因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网报系统升级调试,将影响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正常进行。为保证考生正常报名,对部分考试报名时间进行延长,具体安排如下:
1、一级造价工程师延长至8月25日24点
2、一级消防工程师、中级安全工程师延长至8月28日24点
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以免耽误考试。
查看公告: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参加全部 3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一般情况的报考流程报考人员于 8 月 17 日至 26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未注册(首次报考)的报考人员,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线核验通过(一般 24 小时)后,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
3.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在线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
1.对于以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的,将无法在线核验,须上传 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我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我院查明情况处理。
(三)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1 月 2 日至 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市考试机构处理。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注意事项 1.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一般需经 24 小时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3.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 7 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考区、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领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报考人员在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工作所在地或户籍地)。
4.特别提示。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经复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另外,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以及复核部门认为上传的学历证书材料有疑问的考生,还须到现场审核。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88395085。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按照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 70 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 65 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点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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