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重要提示
(一)2019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及有关说明。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二)因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请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提前补充完善相关学历信息,新报考人员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
(三)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需在报名地)。
二、时间安排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8月30日至9月10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30日至9月17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络缴费;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
(三)人工核查时间:9月11日至9月12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范围及核查方式见“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11月2日起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1月9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六)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2月底(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七)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南平考区由南平市人社局事业科发放,其余考区由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八)考试地点:福建省2019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可点击此链接查看原文)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免试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说明:
(一)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三)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建筑学 |
建筑学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
管理学类 |
管理科学 |
管理科学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五、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一)用户注册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试行告知承诺制后,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注:不能使用军装照。(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人工核查
正常情况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须人工干预,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须进行人工核查。
1、须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硕士学位报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人工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人工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五)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其中《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科79元标准收取,《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按每科65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77-945。
3、换取发票。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电子票据信息:用于确认报考人员身份、办理报名、考试以及换取纸质票据等其他业务)。报考人员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上“代开票据识别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指定银行换取打印纸质财政票据,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虚假承诺处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试科目共3科,除《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2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八、考试用书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 com.cn)。
附表: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点 |
核查单位 |
核查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
报名:0591-87670230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02考生服务大厅审核窗口 |
0591-86290086 |
厦门 |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审核,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审核 |
政策:0598-7506628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0595-22135540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82号人才大楼3楼 |
政策:0596-2027661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才测评考试管理服务中心 |
市属考生到考试中心(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三楼)审核,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
政策:0599-8866569 |
龙岩 |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 |
0597-2529121 |
宁德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2号6楼 |
0593-2077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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