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4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报考者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9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节点
注册报名时间:9月9日至9月18日17:00;
网上核查时间:9月9日至月19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9月9日至9月20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者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者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报考者须及早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报考者,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报考者,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如报考者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如报考者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三)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者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复查,如果存在报名资格存疑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请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复核结束后将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人员名单,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者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报考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者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税〔2021〕20号)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9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者,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发票邮寄”栏目填写开票申请,获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考试前7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八)证书发放
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证书发放”栏目,通过“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三)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五)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的通知公告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以及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六)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027-85717700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附件: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3.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报名条件说明
(一)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三)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附件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 划分 |
专业名称(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学;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3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4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02.免1科 |
01.消防工程师 |
00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00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
03.考全科 |
01.消防工程师 |
001.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
00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00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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