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三)报名时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9月15日24:00;报名证明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9月16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7日24:0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准考证下载
2024年11月4日—11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11月9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考试大纲
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监督管理及考网上公示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网上公示
考后我院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区设置
202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个盟市均设置考区。
八、考试收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考务费收取标准为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附件: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考区 |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区直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
自治区人事考试院A座一楼业务窗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
包头市 |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
包头市人和大厦406房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 |
0472-5221935 |
呼伦贝尔市 |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 |
0470-8357607 |
兴安盟 |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 |
0482-3822310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 |
0475-8820013 |
赤峰市 |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
赤峰市宝通大厦西侧三楼(新城区临潢大街) |
0476-8330744 |
锡林郭勒盟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1号窗口(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 |
0479-8235702
|
乌兰察布市 |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集宁新区致远西街,永安南路西) |
0474-8159295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康巴什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 |
0477-8586210 |
巴彦淖尔市 |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017室(临河区新华西街) |
0478-8527225 |
乌海市 |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 |
0473-3158037 |
阿拉善盟 |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710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腾飞东路) |
0483-8771001 |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注册消防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如实行一、二级分级管理的,以取得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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