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易混考点整理汇总
1、下列建筑高度小于24m可以是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吗?
(1)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h>24m)。
(2)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h>24m)。
(3)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h>24m)。
经典解说:不可以,上述情形划定为一类高层建筑,前提条件是建筑的高度都必须超过24m;没有超过24m就成不了一类高层建筑。
2、公共建筑符合下列要求高度要计入建筑高度吗?
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 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经典解说:计算住宅高度可以不计入,但公共建筑必须计入;计算层数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均不计入。
3、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可以为三级吗?
可以,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4、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符合相关减少条件,可以减少吗?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上述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5、商业服务网点2层的,每层均不大于300㎡可以吗?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1层+2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经典解说:不可以,1层+2层的面积不大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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