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
(一)系统调试准备
系统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存设计要求的水量。
2)系统供电正常。
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4)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消防设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
5)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完毕,处于工作状态。
(二)系统调试要求及功能性检测
水源、消防水泵调试及其检测详见本篇第二章相关内容。
1.报警阀组
(1)湿式报警阀组。湿式报警阀组调试时,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水压力大于
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动作,并反馈信号。
(2)干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等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3)雨淋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调试采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供水。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报警阀,在联动信号发出或者手动控制操作后15s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报警阀,在60s之内启动。雨淋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水力警铃发出报警铃声。
预作用装置的调试按照湿式报警阀组和雨淋报警阀组的调试要求进行综合调试。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采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声强计测量,并进行观察检查。
2.联动调试及检测
(1)湿式系统。
1)调试及检测内容。系统控制装置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启动一只喷头或者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流量保持在0.94~1.5L/s,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及时动作,并有相应组件的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2)检测方法。打开阀门放水,使用流量计、压力表核定流量、压力,目测观察系统动作情况。
(2)干式系统。
1)调试检测内容。系统控制装置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启动一只喷头或者模拟一只喷头的排气量排气,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及时动作并有相应的组件信号反馈。
2)检测方法。采用目测观察进行检查。
(3)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
1)调试检测内容。系统控制装置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者其他方式,模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输入各类火灾探测信号,报警控制器输出声光报警信号,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采用传动管启动的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联动试验时,启动一只喷头,雨淋报警阀打开,压力开关动作,消防水泵启动,并有相应组件信号反馈。
2)检测方法。采用目测观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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