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知识点整理汇总
细水雾系统设计参数
在综合分析细水雾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其火灾特点、设计防护目标、防护对象的特征和环境条件的基础上,合理选择系统类型,确定系统设计参数。
一、系统选型
(一)下列场所宜选择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液压站,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文物库,以及密集柜存储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
(二)下列场所宜选择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
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润滑油站和燃油锅炉房、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
(三)下列场所可选择闭式系统
采用非密集柜储存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
(四)系统宜采用泵组式系统
难以设置泵房或消防供电不能满足系统工作要求的场所,可选择瓶组系统,但闭式系统不应采用瓶组系统。
二、设计参数
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头的最低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0MPa。
(一)闭式系统的设计参数
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m2,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
(三)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的防护区容积
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单个防护区的容积,泵组系统不宜大于3000m3,瓶组系统不宜超过260m°。
(六)系统设计响应时间
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瓶组式系统,当同一防护区内采用多组瓶组时,各瓶组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应大于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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