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开始领取,现将领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范围:2017年5月19日—5月27日之间交照片的考生;
二、领取时间: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30日
三、领取证书须携带
(一)准考证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
(三)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复审现场无法确定真伪的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
(四)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工作年限证明表格在下载中心下载)
(五)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审核发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对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不予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五、强化考试纪律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处理。
六、领取地址
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线社保大楼,民政局路南)1013房间
七、领取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9:00~11:0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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