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类证书领取通知
一、证书领取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将在第一时间发布领证消息。各类证书由国家下发,具体时间不能确定,大约考后3个月以后,请每周关注一次本通知。
二、请及时领取。
考生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成绩单(在本网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格考试报名表》。禁止他人代领。
1、《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
2、《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存档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三、领取地点
1、在省中直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省直咨询电话:0431-89995770(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联系咨询方式见本网温馨提示栏目中“吉林省人事职称考试机构及联系电话”。
四、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国家扣发证书。
五、各类资格考试证书不收费。领取各类证书时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执业资格证书
序号 |
证书名称 |
省(中)直领取时间 |
备注 |
29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2017年6月21日 |
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提交本人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除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外的所有材料原件,其中《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后退回。 |
吉林人事考试网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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