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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2016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的捐款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7年)
A.(300+38)×25%-60=24.5(万元)
B.300×25%-60=15(万元)
C.(300+300×12%)×25%-60=24(万元)
D.[300+38-300×12%)]×25%-60=15.5(万元)
【答案】D
【解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当年税前可以扣除36万元,纳税调增额=38-300×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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