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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发布2020年初级会计考生申请延考事项通知
一、 申请延考适用人员
我省在报名相关通知中已明确,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此次考试时间的调整是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财政部门本着以考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对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考生予以延期参加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1.在8月份临产的孕妇。2.因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3.居住地(工作单位)处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
二、 申请延考时间及地点
申请延考办理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地点:各市财政局。申请人可前往报名地市级财政局会计科(处)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报名地市级财政局会计科(处),邮寄材料的同时需电话联系。
三、 申请延考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请延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延考申请(写清本人身份信息、延考原因及联系方式)。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延考原因的证明材料等)。
各市财政部门应做好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反馈及登记工作,于2020年8月7日前将本地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延考人员名单报送至省会计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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