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疫要求
1、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渝康码”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注意个人防护,提前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场(点)、考试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场(点)进行身份验证和疫情防控检测。
4、因进入考场前将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对考生身份进行识别认证,参考考生不得化浓妆。
5、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下载打印并签署《重庆市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进入考场(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同时上交《重庆市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如有体温异常、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所在医务人员和警务人员对其病理症状和行动轨迹进行综合评判后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点)参加考试或劝其退出考试。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身份证,或具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行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检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自动退出考场。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不聚集。
联系电话:023-63216182(初级) 023-63216192(中高级)
附件: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庆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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