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主要内容】
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所属章节】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详解】
考点: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1. 票据行为的种类
(1)票据行为包括4种: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提示】票据贴现的本质:(1)背书转让票据;(2)在票据到期日前获得资金融通。
(2)票据的记载事项
2. 票据权利的种类
票据权利包括2种: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包括首次追索权和再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的权利,追索权是第二顺序的权利。
3.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1)汇票的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因承兑签章)
(2)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因出票签章)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支票的付款人不在票面上签章,因此,只有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才代为支付票款;支票付款银行不是票据债务人,只是票据关系人)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因背书、出票、保证签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