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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1:民事争议解决途径的选择(★★★)
(一)是否属于民事争议?
仲裁和民事诉讼适用于解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
仲裁、民事诉讼
(二)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关系:或裁或审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自愿原则)。
2.裁后不得再裁或再诉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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