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考点】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要求
(1)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2)【签名盖章】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且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必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且盖章。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3)【国企报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