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结算方式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1、企业以现金结算方式对外销售商品,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不考虑存货跌价准备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1、在其办妥委托收款手续且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在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三、赊销方式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1、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在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四、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
(一)可变对价的管理
1、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变化。
2、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而收取不同对价金额的合同,也属于可变对价的情形。
(二)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
1、若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企业应当对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进行估计。
(1)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2)企业不能在两种方法之间随意进行选择。
(3)期望值是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加权平均】
(4)最可能发生金额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即合同最可能产生的单一结果。
2、企业确定可变对价金额之后,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还应满足限制条件,即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例如,企业为鼓励客户多买商品,可能规定购买100件以上商品给予客户10%的折扣。
4、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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