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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财产租赁所得
1、征税范围
①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
②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
③房地产企业出售商店,以租抵价,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
2、财产租赁所得 的税率:比例税率20%
【注意】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税率征收个税。
3、财产租赁所得的所得额
按“次”所得征税: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次
每次收入额 PK 4000
所得额的确定
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4、财产租赁所得的税额计算
每次收入额
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额-800元]×20%(10%)
>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每次收入额×(1-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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