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模糊不清、不能晦涩难懂,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实质重于形式: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大多数的业务交易,其法律形式反映了经济实质;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法律形式没有反映经济实质,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按照业务的经济实质进行账务处理。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完整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和事项,要求将所有重要的交易或事项进行完整、全面的计量、报告。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费用和损失。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及时性要求体现在会计信息收集、加工、披露、报告等各个环节。及时性对相关性和可靠性起着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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