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份举行,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美好明天VIP学院(以下简称乙方)开展针对此次考试的网络辅导,并开设《快速通关宝典》,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快速通关宝典》培训费用;
2. 甲方根据乙方《快速通关宝典》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3. 甲方在考试后如需享受《快速通关宝典》的后续保障服务,则须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
4. 甲方须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考试成绩,虚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后续保障服务;
5. 甲方须在乙方规定期限内办理乙方提供的重学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快速通关宝典》培训收费凭证(正式发票);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冲刺串讲、专题特训、真题技巧、模考班、直播密训等课件学习;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需要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美好明天用户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
4.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 乙方在地方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甲方重学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过期视甲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尊重乙方的版权,不得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盗版课件从事非法牟利活动。
7.乙方在必要时有更换教师的权利。
8.乙方针对多年课程(含1年)只提供一次纸质教材(若有),以实际提供的时间为准。
三、重学条款
1. 根据甲方最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下列说明执行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 |
单科分数区间 |
重学 |
试卷总分值×40%——合格分数线(不含本数) |
不予免费重学 |
(含本数)——试卷总分值×40%(不含本数) |
2.不予免费重学的情形
2.1 在乙方网站注册、购买本课程时,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个人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2.2 没有参加考试的,或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等不良行为的;
2.3 当年成绩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顺利通过考试);
2.4 没有达到最低免费重学分数线的(视为没有进行基本的复习或考试准备);
2.5 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期间内申请办理手续的;
2.6 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身份证、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的电子版或复印件,且没有致电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的;
2.7 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情况的。
(注明:甲方存在以上任一情形,则不能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3.第二年免费重学:
如甲方系统完整地学习课程后,在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成绩仍不合格,且成绩在重学规定范围内,乙方按照协议给甲方办理重学。(已通过科目不予开通,实际课程模块以乙方最新公布为准并不再次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四、办理重学程序
甲方于当地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美好明天APP内办理重读,具体流程:打开VIP课-VIP服务-重读服务,自助申请重读,当年官方考试分数线公布后进入人工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自动为学员开通课程。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 合同变更、违约责任
1.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用户填写真实身份信息并提交后生效;
2. 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人民法院;
3. 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 如甲方学费款项未实际到账、或中途发生款项退回情况,则该协议无效;
5. 本协议作为参加快速通关宝典的凭证,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签署。
本合同自 生效,有效期至考生所在地2019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0个工作日。若享有免费重学服务,合同期限为下一年考试结束。
甲 方: 万题库用户名: |
乙 方: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交费方式: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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