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无锡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 区财政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 2020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17号)要求,对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锡考区) 考务日 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 日至10 日,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1日作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8月29日至9月4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
8:30-11:30 |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在上述时间段内,各地财政部门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机位落实情况,统筹安排考试批次。
二、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 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 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关于考务日程安排
(一)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考务日程安排:
1.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8月28日。
2.2020年8月29日开始组织考试。
3.2020年9月30日前,考试成绩统计完毕,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和“江苏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级财政部门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3号)规定执行。
四、关于 2020 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
(一)下列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1. 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5月);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 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 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二)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考生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市民中心3号楼 808 室)办理,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15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五、关于考试证件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需提供有效证件,其中:中国大陆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以军官证报名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及准考证进场;港澳台地区居民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准考证进场。未提供上述证件或者证件信息不一致,禁止进入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把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到考生。严格按照《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50号)和《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3号)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方式:0510-81827141;0510-81822356。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