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及衡水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相关情况的通知》(衡财会〔2019〕8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服务全体合格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我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发放。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请下载《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填写过程中可参照《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2019年度初级样表)(见附件2)。
2、本人持相关证件(见附件3)于10月30日——11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到本人初级资格审核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见附件4),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正式表格),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为保证全市发证工作有序进行,请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遵守时间安排。
衡水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3:需携带资料.doc
附件4:各县审核时间地址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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