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相关考生:
根据上级会考办要求,现将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领取,具体领取地点如下:
报名点领取地址证书管理号6-9位
路北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后门外住建局小楼115室(导航开医北街进入)0753
路南唐山市路南区南新西道45-8-10752
开平唐山市开平区政府102室0754
古冶唐山市古冶区财政局会监科0755
丰润丰润区财政局会计管理大厅0756
丰南丰南区财政局会计科417房间0757
遵化遵化市财政局103室0763
迁安迁安市燕山大路南侧财政局二楼239、241室0761
玉田玉田县财政局108室0764
迁西迁西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科0762
滦州滦州市财政局会计科324室0758
滦南滦南县财政局会计科407室0759
乐亭乐亭县财政局会计科101室0760
曹妃甸曹妃甸区财政局唐海镇建设大街273号一楼东大厅会计科0765
高新高新区财政局火炬大厦502室0767
海港唐山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南楼232室0766
芦台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三楼预算指标大厅0769
汉沽唐山市汉沽农场管理区财政局会计科0770
二、领取时间:2021年12月1日开始,每周星期三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报名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审核后方可领取证书。
2、2021年报名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可直接领取证书。
四、温馨提示:
1、准确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务必及时将此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以防遗失后影响职称评聘。(此表每人一张,涂改无效)
2、考生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持有者身份证原件。
3、关于报名点查询,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网站首页“证书查询系统”,输入个人身份信息,查询个人证书信息,记下证书管理号码6-9位,对照上表即可。
唐山市会考办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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