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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份小知识: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提示】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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