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shxfq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1、外汇管制:狭义的外汇管制是指对货币的兑换施加的限制性措施,主要表现为限制外汇的可得性和兑换外汇的价格。广义的外汇管制还包括为实施外汇管制或其他管制措施而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外汇管制主体:在我国是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制方法:价格管制和数量管制
2、货币可兑换:指一国货币持有者可以为任何目的而将所持有的货币按市场汇率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权利。货币可兑换程度主要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实力,同时也是一国外汇管制制度和政策的选择结果。
分类:
A,对内可兑换与对外可兑换:对内可兑换是指居民可以在国内自由持有外币资产,并可自由地在国内把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资产。对外可兑换是指居民可以在境外自由持有外汇资产和自由对外支付,但并一定意味着居民可以在境内自由持有外汇资产和兑换外汇。通常所说的可兑换是指对外可兑换。
B,经常项目可兑换与资本项目可兑换:通常所说的货币完全可兑换,是指一国同时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与资本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可兑换主要是指经常项目可兑换。
3、我国外汇管制与人民币可兑换
1994年,我国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1996年底,我国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现状:在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继续对资本项目实行较为严格的管制,同时采取审慎稳健的管理政策,积极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部分项目上已实现,如:允许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购买B股和境内机构在境外上市的证券;在对外借贷方面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执行筹措长短期外债;对外商直接投资限制不多,主要是产业政策指导;允许境内机构开立外汇帐户保留资本项目下的外汇,不要求强制结汇;对境内机构在境内进行资本项目下的本外币转换,实行实需原则。
相关推荐:2008年经济师考试各省市成绩查询通知汇总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